倘
「教育腐敗」繼續蔓延,不只教師、學生沒有前途,澳門社會亦將沒有前途 。教青局長蘇朝暉透露,過去每年平均有逾十宗涉及學校不當運用財政開支的個案,主要涉及收費過高,大部分學校在當局勸喻後會調整收費,亦有不聽從勸喻的學校被延後發放教育津貼。之前,教青局已指出,有超過六成加入免費教育系統的學校,未能將政府劃撥資助的七成用於教學人員的薪酬。
溫家寶總理蒞澳時曾語重心長表明,「強澳必先強教育」,當時,那些頭頂春風化雨光環的頭面人物齊聲附和。但實情卻是,舉世無雙的所謂「不牟利學校」,很早之前已淪為唯利是圖、急功近利的學店。有些,甚至是家族世襲經營。特區政府號稱成功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但在教學質素、師生質素、學校管理、學校財政監察等方面,卻長期放任不管。為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特區政府在二00九至二0一0學年投入公帑達十億兩千多萬元,由於教青局無力監管或疏於監管,這筆巨額公帑,有多少流入行牟利之實的不牟利學校的「小金庫」,在審計署對此仍袖手旁觀之前,我們確實無法知道答案。但按教青局自揭「有超過六成加入免費教育系統的學校,未能將政府劃撥資助的七成用於教學人員的薪酬」這一概況,可以推知,藉機歛財的學店,為數不少。官方對此跡近詐騙公帑的行徑,先是不聞不問,後是策手無策。打著不牟利的學校公然牟利,接受巨額公帑津貼的學校公然壓榨教師待遇。原來教青局作為官方監管機構,只能發出勸喻。違反法定義務和教育良知的學店,不聽勸喻亦只是「被延遲發放津貼」,這與沒有監管制度是接近於零距離。難怪有人早就提出,除了開賭,在澳門最賺錢的生意就是辦校:要地有地,要樓有樓,要錢有錢,要外勞有外勞;連買一部電腦、一枝掃把都由政府資助,公帑補貼,基本上是無本生意,無本生利;權利多多,義務即使有也可以不理;況且,還可以披著「作育英才」的神聖外衣,換取無知公眾的尊敬和名利雙收的社會地位。
《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二0一一─二0二0年)諮詢稿提出,「不牟利本地學制的私立學校每年用於教學人員薪酬和公積金的支出達到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百分之七十或以上」,這種規定現時已存在,但實際情況是「超過六成學校不遵守」。而教青局則長期縱容姑息,予人「官學勾結」的口實。在這樣的環境下,再加上與官校教師的待遇差距懸殊,要求私校教師繼續「吃的是草、擠的是奶」,無疑是強人所難;要求私校教師提高專業水平,也是不切實際、本末倒置。
目前的非高等教育,從中小學生的各種表現而言,是失敗的(其實高等教育同樣失敗),唯利是圖。以教育作生意的學校應負上最大的責任,對有不牟利之名而行牟利之實的學店長期疏於監管的教青局,同樣責無旁貸。其次就是整個社會因賭博經濟、樓價猛飆而使人人包括家長學生向錢看。事事商業化,再優秀的教師身處這種客觀環境,都無能為力,為生活,都只能隨波逐流。
「諮詢稿」建議「弘揚導師重教的良好風尚,使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落實相關法規,有效提高所有教學人員的薪酬待遇」、「自二0一三年起,新任職的校長及學校中高層管理人員須完成教育行政當局認可的相關培訓」、「依法設立校董 會」、「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引入民主監督和社會參與」………凡此種種,根本不必等待「十年規劃」,有心的話,教青局明天也可以做到。「使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就必須馬上取締私校老闆發明的,違反《勞動關係法》的聘書制度。由校方每年單方決定對教師發或不發聘書,對教師尊嚴損害至深,令教師不得不委曲求存,唯命是從,便於校方清除異己。在校方、在家長、在學生眼中,教師地位還不如普通打工仔。勞動合同何以在私校與教師間止步?私校何以能夠有法不依?教青局何以對私校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其次,只要將私校教師薪酬按此例與官校教師掛鉤,例如九成半,教師就馬上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何須現在跟私校多費唇舌,苦苦相勸?
「師德」,最近又成為各方關注的問題,但由亂用公帑買三千多元一個廁紙筒的蘇朝暉局長,以及唯利是圖得天怒人怨的「不牟利私校」提出「師德」的質疑,真是諷刺得無法服眾。如果「教育腐敗」繼續蔓延,不只教師、學生沒有前途,澳門社會亦將沒有前途,各方,尤其是官方,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