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產業協會:
補貼產品在澳生產 扶文創起步
【本報消息】澳門創意產業協會會員勞錦輝表示,文化創意產業可把文創產品在澳生產銷售外,還可透過參加海外展覽“走出去”,讓外地買家或商家以特許經營或授權形式加入本澳設計產品,本澳創意產業到外地發展。當文創概念成功變為產業時,必須保障原創者的知識產權。政府可考慮以補貼形式資助本地設計師或廠商,把產品在澳門生產,並與有關廠商協定不可製作翻版,協助本地文創產品起步和發展,亦能增加本澳廠商訂單。
海外參展推廣文創
勞錦輝表示,如香港有創意廊供設計者展示產品,惟本澳有關平台卻欠奉。創意變為產業,就需要吸納投資者,又或需其他方面的資助。
他說,本澳的文化創意產品可選擇在本地生產及銷售,還可透過參加海外展覽“走出去”,“兩條腿”走路。目前本澳個別設計的商品已被人認識,倘要更多投資者認識或發展,建議業界可組織創意交流團或展覽,讓更多其他地區的專業買家或商家認識本澳創意產品,從而考慮以特許經營或授權形式加入本澳設計產品,讓本澳創意產業可到外地發展。如一項平面設計的產品透過海外參展,有投資者願意把產品概念引伸到生產頭盔或毛公仔,並在當地銷售,提升海外投資者的產品價值,亦能優化該設計及增強實踐性。
不過,一項產品倘經過文化、創意後能成功變為產業,就必須保障原創者的知識產權。他接觸過一群參加年宵攤位的大學生,把設計概念變成產品並推出銷售。經考量過內地和本澳生產成本後,決定把設計在內地生產。不過,有關設計還未推出銷售,拱北地下商場已有類似產品,懷疑產品在內地生產時被抄襲。但年宵短短數天,產品來不及登記版權或商標,認為設計者的創意在生產過程中不受保障。
兩地生產差價20-30%
他建議政府可提供政策協助,如現時內地生產與澳門製造的差價約兩、三成,倘少量生產的產品,差額將更大。雖然在內地生產成本較低,但被盜用設計版權的風險亦較大。政府可考慮以補貼形式資助本地設計師或廠商把產品在澳門生產,並與有關廠商協定不可製作翻版。措施既可保障設計者以內地生產的價錢在澳生產,成為“澳門製造”品牌,又能保障設計不會被盜用,有助本地文創產品起步和發展,亦能增加本澳廠商訂單。倘設計者希望進一步發展,便需自行登記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