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裕:福利難讓人人滿足認同
2011年02月17日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社會對殘疾津貼金額持不同意見,然而,福利和權利的爭取無法讓每一個人都認同和滿足,考慮到殘疾津貼制度是一個長遠福利制度,政府會盡量聽取更多意見,搜集更多數據,謀劃全局作出方案和建議,維護特區長遠利益。
張裕昨率領屬下官員列席立法會引介《殘疾津貼及殘疾人士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議員質疑政府如何釐定殘疾津貼金額、為何將非永久性居民撇除在外殘疾津貼之外、政府有否更精確的殘疾人士數量評估?
張裕回應時稱,社會對津貼金額持不同意見,政府聽取民意及復康事務委員會意見後,制訂此津貼金額。他提到,最初政府計劃向普通殘疾人士每年發放5000元津貼、重度或極重度殘疾人士則1萬元,其後經討論,照顧到實際情況和物價上升,將津貼金額分別增加至6000元和1.2萬元。
張裕續稱,個人感覺福利和權利的爭取,無法讓每一個人都認同和滿足,正正是制訂政策的難度所在。着眼於金額的多少對殘疾人士心理有有一定影響,但始終殘疾津貼制度是一個長遠福利制度,政府會盡量聽取更多意見,搜集更多數據和做更多研究,謀劃全局作出方案和建議,對長遠利益維護有好處。
殘疾評估可掌握數據開展服務
他說,再者,殘疾津貼只是澳門社會福利制度的其中一項,還有社工局各種津貼、敬老金、現金分享等。特區政府特別關顧民生,尤其照顧弱勢社群,使福利狀況不斷提升。
就受惠人士問題,張裕稱,殘疾津貼發放對象僅限於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考量,主要着眼於殘疾津貼屬於長遠的福利政策,尤其受益人不用資產審查。參考敬老金及鄰近地區發放類似津貼亦以此為考量來擬訂,此兩類津貼的受益人僅以永久性居民為限。他又重申,非永久或永久居民均可登記殘疾評估,但只有永久居民才可申請殘疾津貼。另外,列席會議的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補充,社工局向長者發放敬老金,目的是體現特區政府對長者的關懷;是次殘疾津貼亦是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基於此理念,並在復康事務委員會討論後,釐訂分別是5000元及1萬元津貼金額,其後經行政會討論,津貼額調升至6000元至1.2萬元。
倘若殘疾人士生活貧困,可透過社工局現有機制,接受資產審查,若符合條件,將獲發援助金,確保生活得到照顧。就本澳殘疾人士數字,容光耀稱,現時本澳有4000至5000個服務使用者,估計約有9000名殘疾人士,但未能反映澳門情況,故期望透過發放殘疾評估證了解隱性個案,掌握本澳殘疾人口,相信在短期內可得到準確數字,再開展殘疾人士院舍及照顧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