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入嚴出 照顧歷史
經屋輪候舊戶不限收入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澄清,原經濟房屋輪候戶將沿用現有《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無須按新法設收入限制,符合原來上樓資格者不會被踢出輪候名單。行政會議發言人梁慶庭補充時強調“舊制度入、新制度出”,即“舊人”可沿用現制度買入經屋,但賣出時須遵守新法,即禁售期為十六年等。
現輪候名單按舊例
新修訂《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草案日前出台,有關官員堅持公共資源用到有實際需要的人身上,建議“舊人”須按新法設收入限制,部分“舊人”將因收入超限被踢出局,引發不滿,社會猜疑。議員批評修訂草案的建議損害“舊人”原有權利,於法不合。草案曝光不足一周,當局取態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當年申請並已確認進入輪候名單者,應按申請時即現行法律法例行事。哪怕新經屋法獲立法會通過,都不會追溯過去。現有輪候名單不會改變,“舊人”不會受新法影響設收入限制。重申特區政府將盡力、盡快興建公共房屋,讓已等候多年的經屋輪候戶上樓。
須遵禁售期補差價
梁慶庭表示,經廣泛諮詢及討論後,社會已有共識,經屋主要解決居民的居住問題,新法的精神是“寬入嚴出”、“照顧歷史”。“舊人”將保留其原有的准入權利,不受新法影響。但“舊人”購入經屋後便須遵守新法,如十六年禁售期、出售時向政府補回差價等。雖然“舊人”不設收入限制,但按現行法例,若“舊人”在輪候期間已擁有物業,即不符合原有的准入條件,仍會被踢出局。
特區政府已把新修訂的《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送交立法會,預計在下周一的立法會全體大會上一般性表決,社會關注新經屋法的具體條文。
近年樓價持續高企,社會對經屋需求甚大,現有一萬二千經屋輪候戶苦候上樓多年,現階段只有永寧經屋八百多個經屋單位可望短時間內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