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津教師調資學校扶助困生
林發欽倡調整校師生資助比
【本報消息】回歸後特區政府對非高等教育資源投入的淨值不斷提升,從回歸初期每年不足十億投入增至現時逾四十億,有學者認為,當局有必要適當調整現時以學校作為主要資助對象的模式,建議以“增津教師、調資學校、扶助困生”為教育財政策略,加大對教師的津貼增幅及向貧困學生的津助力度,是以平衡不同學校教師的收入待遇,保證適齡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
私校師津增幅較小
理工學院副教授、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林發欽分析,目前政府的公共教育財政主要通過學校、教師、學生三種管道投放,學校是其中主要資助對象。政府根據學生人數和班級數向免費教育學校直接發放免費教育津貼,向沒有加入免費教育網絡的學校發放學費津貼。免費教育津貼的支出從九九/○○學年的三億六千餘萬,增至十年後的十億二千萬,成為非高等教育主要的支出項目。以初中為例,免費教育津貼從九九/○○學年的每人五千八百元,上升至一○/一一學年的每班七十三萬元(即每生約一萬六千至二萬元),增長逾三倍;學費津貼從九九/○○學年的每人二千二百元,上升至一○/一一學年的一萬三千元,增長更是近六倍。此外,學校每年還可根據學校發展計劃,向教育發展基金申請專項資助。資助管道還有澳門基金會和其他公共機構。
教師方面,政府向私立學校教師每月發放教師津貼,十年間金額雖有增加,但增幅遠未及向學校發放的免費教育和學費津貼。以具有師範本科文憑的中學教師為例,教師津貼金額從九九/○○學年的一千九百八十元,增至一○/一一學年的四千元,僅增加一倍。
保證教財直投教師
學生方面,前述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由政府直接存入學生就讀學校的帳戶,成為私校主要的經費來源。一直以來,政府透過學生福利基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雖是公共教育財政直接投放在學生上,但並非全員發放,需要由有困難學生向當局提出申請。從○九/一○學年起,政府才向正規教育階段在讀學生每人每學年發放一千五百元書簿津貼。
與此同時,政府雖然不斷要求學校用於教學人員的薪酬和公積金支出須達學校總開支的七成或以上,但各校執行情況不一,時有所聞有學校不符合規定。教育乃社會公益事業,澳門既已實行十五年免費教育,私校教師雖不是公務人員,但對免費教育學校而言,教師的全部薪酬實際上都是來自公共財政撥款。基於此,林發欽認為政府在逐年增加教育經費的基礎上,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比例,以“增津教師、調資學校、扶助困生”為教育財政策略。
林發欽建議透過“調資學校”和“增津教師”大幅增加教師津貼,讓增幅高於實際發放給學校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的增長速度。一方面可為將來教師津貼轉化成專業發展津貼作準備,一方面可保證教育財政能直接投放在教師身上,使教師津貼佔教師總薪酬的比例大幅提升,以此收窄不同私學教師薪酬的差距。同時需要透過學生福利基金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資助,保證每名學生都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