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力量:教育為經濟服務有失偏頗
2011年03月05日
【本報訊】澳門特區政府對《非高等教育發展10年規劃(2011-2020)》進行公眾諮詢,澳門公民力量就此議題早前邀請會員及公眾展開討論,並將所收集之意見與建議統合整理,提出意見如下:
一、規劃呈現思路不清,應「以生為本」
澳門教育暨青年局宣布為本澳非高等教育發展作出未來10年的規劃,文本前言提及「為促進經濟的適度多元發展,將在保障博彩業適度、有序和規範發展的同時,大力發展旅遊、會展、金融、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以及科技、文化等社會事業。」從上述前言文字的敘述可以看到,當局規劃是次中長期政策時,其思路似有將教育的作用定位為經濟發展服務的傾向。若以經濟為大前提的話,顯示出政府對「教育」理解有偏頗。當教育的目的最後被窄化成只是為了經濟的發展,學校教育的價值將會被徹底破壞。政府針對澳門非高等教育在未來10年作出規劃,務必釐清教育的根本意義,讓學生辨是非、明道理、關心社會,即所謂的教人成仁。我們在文本中卻只見到以經濟主導的政策,而非從學生出發的規劃,這種論述在文本中的「10年規劃──發展重點」中表露無遺。
公民力量認為,10年教育規劃要從學生角度切入,如果單從理性經濟角度思考,從此教育體制中培養出來的,難保成為「倒模學生」;光從留級率、入學率無助評價整個教育體系,學生是否對社會有歸屬感,是否能參與及服務社會等都十分重要,希望當局從人文質素等情感因素考慮如何發展教育,而非把目標對準經濟、博彩業。
二、參考國際性數據,發展目標應更進取
公民力量認為,既然政府有意為澳門非高等教育的未來10年作出規劃,其數據指標及訂定目標相當重要:10年後,澳門非高等教育要達到一個甚麼水平?文本中有某些項目訂明發展目標,如幼兒、中小學的班師比,各教育階段擁有「師範培訓」的教師比例,但其他重要的發展項目卻沒有列明,如教育投入、入學率、留級率等等,建議當局參考國際指標,因應實際能力訂定5年及10年的分階段目標,使之成為10年後檢視教育發展成效的重要依據。
從統計數字顯示,2008/2009學年的高中毛入學率為76.7%,參考鄰近地區如內地主要城市教育規劃的目標,10年後,至少提升至90%以上,而非僅僅「提高高中學生的入學率」一句便含糊帶過,當世界各地均在討論如何普及大學教育的世代,澳門竟然沒有勇氣提出10年後九成的高中普及率,尤其是我們政府收入在最近10年以倍數提升,國際化與信息化如此影響居民的生活和生存的當前情勢,我們是否有必要注視這種怎樣說都說不過去的教育失敗?
另外,文本中有關教育資源投放亦欠缺目標性計劃,2009年澳門的非高等教育公共開支佔政府總公共開支的百分比為8.2,文本中列出數個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數據,且提及「教育投入有條件進一步提升」,但提升至甚麼水平?所參考的國家有甚麼依據?
公民力量認為,澳門教育發展的各項發展項目仍遠不及國內的教育發達地區,起步點相對低,公民力量建議當局進一步針對各項目訂出確切的數據指標,假若當局認為有「優先發展教育的必要」,可把發展目標訂得更進取一些,沒有為規劃訂定目標性的指標猶如空談,執行者亦難以實行。
三、正確面對留級率問題,非為美化數字
文本中沒有清晰指出現行的教育問題及其改善方向,澳門的教育定位是甚麼?依現時澳門實行15年免費教育的政策上看,應為普及教育;但依各學校所呈現的教學模式及留級率問題來看,卻又像精英制教育。公民力量認為,倘若在此10年規劃中仍不清楚訂明澳門教育的性質,實為不合理,亦難使學校跟從。
對於留級率問題,文本中指出「澳門學生的留級率過去10年呈下降趨勢,但總體上仍明顯高於其他地區」,而在發展重點中亦提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減低小學、初中學生的留級率」,然而,政府當局有否統計過,曾經留級的學生踏入社會後一定比較失敗?如果教育規劃成了一場數字美化運動,對學生的意義何在?留級應該具有修正功能,對有需要的學生重新學習,裝備好自己方繼續升級。可是,現時的情況卻為留級的學生貼上標籤,好些學生被學校淘汰時未及成年,易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尤其是目前澳門的邊青工作仍然缺位,被淘汰後的孩子容易成為社會歪風的補充者,容易進入社會問題的惡化循環。
由此,公民力量認為,澳門各學校的分數設定水平參差,當局應與各學校討論,明確設立分數指引、留級標準,並探討如何協助學習能力不佳的學生繼續讀書或在投入社會,例如與企業合作,是否可以對有需要的學生進行培訓,繼而能在社會上生存。
四、結合城規發展,建立學區概念
公民力量認為澳門有必要建立學區概念,這在歐美,甚至鄰近地區已十分普及。結合澳門城規發展,把澳門分成幾個社區,區內設置基本的公共設施,當中包括學校,照顧該區的學生。
學區的規劃涉及土地的利用,這又回歸到教育問題不止是教育的問題,當局應全面地與政府各部門達成共識、協調與配合執行。文本提及「優先發展教育」,這是從教育角度很理想化的政策,然而,在文本中看不到教育當局有否與政府其他部門達成共識,政府的政策要以教育先行,務必要其他部門配合,否則文本將會誤導公眾。
五、教職人員的培訓與專業發展
目前澳門非高等教育學校有5類專職人員,他們不被納入教師隊伍,其學歷要求含糊、沒有職程可循,定位模糊。文本中針對專職人員的篇幅之小實不合理,對專職人員沒有統一而具體的要求。澳門沒有專職人員的大專課程,有本澳的專職人員表示,學校的聘請要求是「具有相關資歷」,「相關資歷」所指的是甚麼?沒有統一學歷要求的專職人員變相低教師一等。未來10年發展中,文本亦沒有為他們訂定專業職程、工作指引,協助專職人員在專業內發展。
據了解,教育當局要求專職人員必須完成1年30小時的培訓課程,然而課程卻是一刀切,沒有分幼兒、中小學階段,亦無清晰指引專職人員應朝向甚麼方向學習,某些課程更規定只能讓教師入讀,專職人員根本難以尋求合適的課程完成當局所要求的30小時學習時數。
因此,針對專職人員方面,公民力量建議在《非高等教育發展10年規劃(2011-2020)》中,補充學校專職人員的職程發展及定位,包括明確學歷要求,專職人員亦應有明確的職業發展,使之有發展目標及方向。
另外,就教師的專業培訓而言,在文本中表現得單一與薄弱。首先,「師範培訓」不能代表並評量教師的專業發展,而且僅僅「師範培訓」亦不足以全面提高教師的專業水平。教師的培訓課程應有更多形式,譬如參考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教師評鑑制度,可就教師分為不同資歷、學科進行的研究等方式進行評量。處於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教師更應有針對性的培訓,可按教師專業分類,或按職業階段分類,而非一刀切,單以「師範培訓」來界定。公民力量認為,長遠來說,應明確設立完整的教師專業發展體系,而非鬆散的、單一的培訓課程。設立完整的教師專業發展體系的最大好處是推動教師自願學習,而非應付式的「湊夠學習時數」,這對澳門的教師的質素及長遠發展具有正面作用。
六、不是單一個體,應銜接高等教育
公民力量認為,《非高等教育發展10年規劃(2011-2020)》欠缺了在澳門整體教育規劃的連接性。政府當局應考慮在非高等教育階段,為高等教育培養怎樣的人才,在此10年規劃實施後,所培養的人才是否能適應本澳的高等教育。教育不應遭切割,否則20年後,才發現澳門非高等教育與高等教育相距太大,整個教育體系勢將滯後。公民力量建議政府應一併探討及規劃非高等教育與高等教育的銜接問題,在行政層面上至少達至司長級,把整個教育框架統合發展,讓社會有共識、有清晰目標去共同參與澳門的教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