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利澳團體北上開展服務
居民返鄉養老居住漸多
協議利澳團體北上開展服務
《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正式簽訂後,社服界人士認為協議內容表述較具體清晰,內地在土地資源及人力資源方便均具優勢,且越來越多居民返鄉養老及在內地居住和工作,相信將進一步增加本澳團體北上開展社會服務的意欲。明愛及街總表示未來會因應實際服務需求,研究到內地開辦相應的社會服務,但認為粵澳合作首要應從解決通關問題入手,然後按先易後難原則,逐步解決醫療服務對接及駕駛執照互認等問題。
建議社福醫療互融
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認為,《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對推動澳門到內地開展社會服務,以及促進內地社會服務水平均有好處。但他強調粵澳的合作應體現在兩地人員的福祉上,認為兩地相關福利服務、醫療等機制應該互相融合,既讓在內地的澳人融入內地相關制度,亦應關注在澳工作和生活內地人員的福祉。他坦言,澳門明愛一向有意到內地開展社會服務,但因“協議”尚未正式簽訂,許多內容表述仍不清晰具體,令該會有所顧慮。“協議”現已簽訂,內容有更具體的方向,該會將繼續尋找到內地發展服務的空間,希望能藉善用有關發展空間,進一步加強與內地在社會服務方面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內地地廣人資豐富
街總副理事長梁慶球亦認同上述“協議”正式簽訂,對推動本澳團體到內地開展社會服務有一定幫助。他認為,澳門可以充分利用內地廣闊的土地資源,以及充裕的人力資源來解決本澳社會服務發展受土地資源、人力資源短缺局限等問題,藉着“協議”的互補及相互配合,有利澳門的長遠發展。
雖然越來越多居民返鄉養老及返內地工作、居住,對社會服務的需求必定增加,但本澳免費教育、免費醫療及養老設施如院舍等能否伸延至內地仍不知,梁慶球為此促粵澳雙方及早就有關問題進行研究及規劃。他坦言,社會服務的開展須視乎實際的服務需求狀況作出,街總未來亦會因應在內地生活澳人的實際服務需求,研究到內地開展相應的社會服務。
隨着“協議”的簽訂,梁慶球認為粵澳兩地應率先解決通關問題,如拱北關無法實現廿四小時通關,可考慮先在橫琴實現廿四小時通關,並做好全天候通關後的交通配套規劃,然後逐步實現兩地駕駛執照互認、醫療服務及社會福利保障等的伸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