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新樓兩僭建物
2011年03月10日
【本報訊】由政府跨部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簡稱「拆遷組」)持續採取聯合行動,昨日清拆位於提督馬路1近年才入伙的高層大廈兩個僭建物,其中一個僭建物封閉了平台唯一的逃生通道,另一個僭建物更在此僭建物上「僭上僭」。工務局強調,平台屬高層大廈其中一處重要的避火區域和緊急疏散通道,是發生火警時逃生及等候救援的地方;市民不應因一己之私僭建和霸佔大廈公共地方,罔顧大廈眾多住客安全,累己累人。
昨日清拆的平台屋位於提督馬路朗悅居4樓B及5樓B單位對出的大廈公共平台,特區政府於2008年12月因接獲同一座大廈住戶的投訴後到現場調查,發現4樓B單位對出公共平台的非法工程剛開始進行,並隨即發出禁止施工令,要求違法人立即停工。期間,由於違法人繼續施工,土地工務運輸局聯同警方於2009年曾兩度封閉現場。
僭建物封閉平台唯一逃生通道
然而,該違法人依然將約90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連同非法佔用的900平方呎的公共平台,擴建成為一間1800多平方呎的平台屋。僭建物封閉了平台唯一的逃生通道,嚴重危害走火安全。政府為此於去年刊登告示要求違法人清拆僭建物,並將平台恢復原來狀態。由於違法人至今從未向工務局申請自行清拆平台屋;因此,政府昨日展開拆遷行動。
是次清拆的不僅是4樓B座單位住戶在對出公共平台延伸的僭建物,同時還包括5樓B單位住戶的僭建物。5樓B座單位的僭建物是在樓下4樓B座單位的平台僭建物上再僭建。其於毗連樓宇通天位置建造僭建物,僭建物以圍網構成及有金屬上蓋;並且在單位的另一邊用鋁窗封閉單位陽台。
政府在2008年底接獲對4樓B座單位的投訴後,於翌年5月發現5樓B座單位亦新增了僭建物。由於違法人沒有在限期內向工務局表達自行清拆的意願,故政府決定同日一併拆遷該「僭上僭」違法建築。
除上述兩個個案外,局方會陸續處理該大廈內其他佔用大廈公共平台的僭建個案;行動期間,亦對該幢大廈內正進行的其他非法工程即時開立卷宗以便處理。
工務局一再強調,政府已設立了打擊非法工程的恆常機制,儘管政府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市民亦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因凡新增或翻新的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