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福利相對比內地優厚
學者倡從優解決社保銜接
社工課程客座教授鄧玉華表示,澳門的社保福利相對優厚於內地,建議粵澳雙方協商解決兩地跨境工作、生活人員的社保銜接問題時,可考慮循從較優選擇及不作雙重賦稅、雙重福利的大方向,如證明在本澳有參與社保的居民到大珠三角地區工作,考慮豁免他們參與內地社保。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澳珠更可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互補,合作發展互利多贏的社會服務,造福兩地人民。
內地供款佔薪兩成
鄧玉華分析指,內地就業者必須供社保是法定的責任,內地的社會保障涵蓋了養老、醫療、失業及工傷等項目內容,供款比例佔個人薪酬的兩成,相比之下,澳門社保供款僅及工資中位數的百分之一,所得的社保福利要比內地優厚。內地社保供款分個人帳戶及公共帳戶,離場時可取回個人帳戶,目前內地正爭取社保全國便攜,即V省工作者供完社保後,其社保可攜到B省養老,但是否可引申來澳門還不可知,以澳門及內地明顯的社保福利水平,如果選其一,相信居民多數會選擇保留澳門那一份。
在解決粵澳兩地就業人員的社保銜接問題上,鄧玉華認為粵澳雙方可協商考慮以從較優選擇、不雙重賦稅及不雙重福利的原則,如證明居民在本澳有參與社保制度,其到粵工作,可考慮豁免參與內地社保。其他保障項目如醫保、工傷及失業等,如澳人能自購醫保,粵澳雙方可協商豁免在內地社保中購買醫療保險,工傷部分的保險保障則可考慮參購內地保險,至於如失業則可回流返澳。在區域同城化及粵澳關係更趨緊密的大趨勢下,他認為粵澳必須以上述從較優選擇的大方向進行積極協商,並在大珠江三角洲地區先行先試。
冀橫琴建社服中心
至於在粵生活澳門居民的福利政策方面,如敬老金、經濟援助等福利,鄧玉華認為政府需要逐步開放,容許這些居民繼續享用有關福利,細則性的操作問題如“在生證明”,澳門應與內地協商以更簡易的方式便利有關居民,建議將有關方法制度化。
鄧玉華指出,“十二·五”國家發展規劃綱提出要重整經濟的同時,亦注重人民的生活,強調要提升人民的“幸福”感,這便需要在經濟以外的社會層次多作努力。《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便為大珠三角區域的社會事業融合提供了大好機遇,近年珠海正大力發展以社會工作者為主導力量的社會服務,澳門在這方面具有專業及經驗優勢,但因本澳土地資源緊張,可供社會設施使用空間稀缺,各種服務設施明顯追不上實際需求(以長者院舍為例,未來十年估計需要四千六百多個床位,但現時本澳僅有一千三百多個床位),粵澳如能加強社會服務方面的合作,以澳門的專業人員和實務經驗等優勢,結合鄰近珠海廣闊的土地資源和環境,合作發展社會服務。建議珠澳在小橫琴合作發展包括安老院舍、殘疾人士院舍及青少年培訓中心基地等設施在內的“社會服務綜合體”,由澳門方提供軟件如組織規劃、社工人員培訓、服務管理等支援,雙方優勢互補,定可創造互利多贏局面,為兩地人民謀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