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市場存在“兩假”
有僱主假招工 有人假見工
勞動市場存在“兩假”
【本報消息】勞工局長孫家雄坦言,有僱主假招工,也有僱員假見工。但相信澳門大部分僱主有良心,大部分工人是忠誠僱員。僱員上工三個月被炒可向勞工局投訴,若投訴石沉大海,更可向廉署舉報勞工局行政違法。
坊間不時傳出假招工疑雲,昨有議員反映情況嚴峻。孫家雄承認“兩假”存在,但情況不多,“喂,嗰個工人來,叫我唔好請佢喎!佢話勞工局逼我來喎!如果唔來,佢就無咗個失業證明書。嗰個工人去見老闆,老闆話,得啦,我哋請咗人,你返去等啦!”他呼籲社會善意看問題,勞工局職業介紹所資料庫會紀錄僱主、僱員的見工情況並在網上刊出,人資辦會判斷假招工還是假見工。
議員另反映不少本地工人只因“湊數”才被聘用,三個月後便無故被炒。
孫家雄解釋,《勞動關係法》規定試用期為三個月,僱主三個月內炒人不違法,但可能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動綱要法》,如沒有合理理由下炒掉本地工人,但仍聘用同職種的外僱。本地工人可向勞工局投訴,如石沉大海,可向廉署舉報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