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獲授權簽研究生奬學金協議
張司獲授權簽研究生奬學金協議
【本報消息】最新政府公報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一切所需權力,以便其代表特區今後簽訂國家教育部與澳門特區政府關於《發放研究生奬學金的合作協議書》,社文司司長更可轉授上款所授予的權力。該合作協議書有效期五年,現已期滿。為促進本澳與內地教育和學術研究領域,延續內地和澳門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合作,經與國家教育部磋商,雙方同意簽署新的合作協議書。
特區政府昨公佈了上述通告。澳門基金會於一九九三年與國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簽訂了內地和澳門互相發放研究生奬學金合作協議,並一直負責有關奬學金的發放工作。○五年起,發放澳方奬學金的工作,經行政長官批准轉交特區政府研究生資助發放技術委員會處理;同年,委員會經行政長官授權及社會文化司司長轉授權與國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簽訂了《發放研究生奬學金的合作協議》。
按有關協議,澳方可向國家教育部推薦來澳就讀公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研究生課程的學生發放奬學金,以茲鼓勵。澳方發放的奬學金包括學費、住宿費及生活津貼。二○○五年至二○一○年度經教育部推薦,澳方發放奬學金的獲奬名額共五十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