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俸點由59加至62元 政府增支五億
立會通過公務員加薪5.08%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通過《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公務員每一薪俸點將加三元,由現時的五十九元增至六十二元,加幅百分之五點○八,退休金及撫卹金依相同比例調整。法律公佈翌日起生效,有效追溯至二○一一年一月一日。
薪酬調整幅度適當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二月十七日獲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並交第三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三常會共進行了四次會議,政府代表列席其中兩次。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昨引介法案時表示,特區政府自二○○八年調整公務員薪酬至今,澳門生活指數因通脹不斷上升,加上人資緊張,有必要調整公務員薪酬,當局建議的調整幅度適當。
法案最終獲大會通過後,即時調整了特區政府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即總開支將增加五億,由五百七十四點七億增至五百七十九點七億;財政盈餘則相應減少五億,由二百○八點九億下降至二百○三點九億。
包工合同非公務員
立法議員高天賜昨促特區政府制訂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委員會,統一勞務合約、包工合同等的調薪機制,指特區政府不應濫用包工合同、購買服務等。出席立法會全體大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稱,特區政府四次調整公務員薪酬均會綜合考慮通脹、政府財政狀況及公務員士氣等因素,建立調薪機制值得研究,但須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
特區政府過去已通過行政改革等,漸漸理順了勞務合同等的調薪機制。強調包工合同只為公共部門提供特定或短期性服務,不是長期、持續為公共部門工作,不屬公務員,不會包括在《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律中,但包工合同的條文可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