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綱要法文本年內完成
【本報消息】長者事務委員會昨舉行本年度第一次會議,討論當局引介的長者權益綱要法框架諮詢文本內容。委員會副主席容光耀會後表示,社工局將於五月諮詢公衆,然後根據諮詢結果撰寫具體的法律條文文本,完稿後會再諮詢,有關工作有望於年底完成;並有信心於二○一三年第二季如期完成立法。
長者事務委員會本年度第一次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在社工局會議廳舉行,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委員會主席張裕主持,議程包括討論長者權益綱要法框架諮詢文本、引介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以及由理工學院介紹長者書院的服務概況。
對於立法保障長者權益,副主席容光耀會後表示,制訂長者權益綱要法目的是總體保護長者權益,尤其是訂定長者的養老模式及澳門特區關懷和保護長者的責任,以及整合和統一長者各項權益保障,所以用綱要法編寫,作為立法規範的文件。立法的總體方針,是整合及引入現有法律保障長者;訂明長者相關政策的基本方針和原則,作為指導不同政府部門或單位制訂政策時的方向;日後亦可根據綱要法的規定,制訂必要的補充性法規完善該綱要法的基本取向。
據了解,“家居養老為主,社區養老為輔,院舍養老為補充”是綱要法訂定的長者養老模式。
容光耀表示,社工局將於五月向公衆及各界人士引介有關綱要法框架的內容,聽取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見,然後會根據諮詢結果,撰寫具體的法律條文文本,完稿後再諮詢,有關工作爭取年底完成後呈交權限單位審批。相信整項立法工作可如期於二○一三年第二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