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進行澳門自由度調查
信仰自由最高分 罷工自由屬中等
【本報消息】新視角學會早前“澳門自由權利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認可澳門是一個自由的社會,其中受訪者評分最高為信仰自由,達八十四點四九分,其次是出入境、通訊及學術研究及文藝創作自由等分數,均為七十五分以上;最低為罷工自由,有五十八點四四分。不過受訪者對澳門居民守法義務的評價祇算中等,認為澳門居民的自由權利意識及遵守法律的意識同樣有提高空間。
新視角學會理事長李略及學者劉文堅,昨日下午二時半假富豪酒店公佈有關澳門居民對基本自由權利評價的調查報告。
李略表示,澳門基本法自九三年頒佈至今已十八年,自澳門特區政府成立時開始實施以來亦有十一年多的歷史,為了解澳門居民對自己在基本法保護下的基本權利、自由和義務的認識,新視角學會於上月十九及二十日開展調查。雖調查祇是澳門居民的主觀印象,不一定是客觀現實的完全真實反映,但對檢驗澳門社會對自由權利的保護和我們有關基本法的宣傳、教育甚至實施均有重要參考意義。
多認澳是自由社會
是次調查成功訪問了九百位十八歲以上澳門居民,調查要求受訪者用○至一百分評價澳門是否一個自由的社會,一百分代表絕對自由,○分代表絕對不自由,五十分代表一半一半,最終的平均分是六十六點一二分,顯示居民比較認同澳門是一個自由的社會。
對於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評分,平均分均在五十八分以上,其中平均分最高的是信仰自由,達八十四點四九分;其次是出入境自由,有八十一點五一分;通訊自由七十九點五分;學術研究自由七十七點四分;文藝創作自由七十六點五一分。
七十至七十五分項目依次為私有產權的保障、人身自由、結社自由。個人隱私權的保障、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依次為六十九點○七分、六十五點八六分、六十三點四七分、六十二點六二分及六十一點四五分;最低為罷工自由,有五十八點四四分。
李略指,大部分受訪者能評價大部分的權利和自由,顯示有關居民權利自由和義務的教育和推廣成績不錯;表示“不知道或難講”的比例很低,如針對澳門是否一個自由的社會、出入境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居民的守法義務、通訊自由和信仰自由等表示“不知道或難講”的比例均在百分之五以下。
不過受訪者對部分自由或權利也有一定比例的“不知或難講”,其中最高的是出版自由,達兩成二;其次學術研究自由有兩成、罷工自由有一成六、文藝創作自由有一成半。李略認為,畢竟這些自由和權利不是所有人隨時均用得到,且澳門歷史上似乎沒有罷工傳統,所以對罷工自由表示不知道或難以評價的較高。故他指有些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評價分數相對較低,可能是和認知較低或不常使用有關,不代表該權利和自由在澳門的實行較差。
提升澳人守法意識
李略特別指出,基本法規定了很多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但對於義務祇有一項,就是遵守法律的義務,然而澳門居民對於自身守法的評價平均分祇是六十五,顯示澳門居民遵守法律的意識有提高空間。